2019年
1月《关于开展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的公告》
《公告》由四部门联合发布,标志着APP合规工作的开始,规定了APP运营者(4大要求)、各标准协会(写标准规范、做评估)、主管/监管部门(处罚)的责任义务,也鼓励开展APP认证
APP认证:还有发展的空间。对单个APP来说,价格不算低。需要的可以参看-->公告;咨询:
3月《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自评估指南》必看
《指南》是APP专项治理组为企业提供的自查自纠的基础手册,规定了基本的9个评估项32个评估点。
不知道APP隐私合规要做什么的,先看它
在10月份还发布了GB/T 35273和41391发布了征求意见稿和草案
11月 337号文《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APP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必看
《通知》划定了工信部在APP合规治理的监管,应用商店、营业厅、设备厂商开始进入APP隐私合规监管的视野
- 明确APP运营者要整治8类问题,具有APP分发功能的企业要落实《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
- 明确的各地市通管局自行开展检查工作,至今适用
- 明确的“责令整改、公告、下架、停服”等流程和措施,至今适用,且定期执行
11月 191号文 《《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必看
四部门再次联合发布《办法》标志着APP合规工作的常态化,后期各项通报的违规认定项都出于此
不知道通报里违规项说的是啥的,看它
2020年
3月 35273更新《GB/T 35273-2020 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
市监局和国标委更新了《35273》,对主体权利进行了强调
区别:
- 划分了”个人信息主体的权利“章节,对主体权利进行了着重强调
- 新增了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用户画像、个性化、业务功能自主选择、第三方接入管理、个人信息安全工程、处理记录的要求
- 对征求同意的例外、注销账户、主体自主意愿实现方式进行了修改
价值:
- 不懂什么叫个人信息的,看附录AB
- 不懂什么叫做基本功能和扩展功能的,看附录C(基本和扩展的要求,实施成本较高)
- 不懂怎么写隐私政策的,看附录D
- 给出了个人信息保护建设的框架指引,收集、存储、使用等的要求
7月 164号文《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纵深推进APP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必看
继337号文后,工信部发布的《通知》首次将SDK提供者纳入到了治理体系中,是337号文的补充,指出了APP违规的特点
9月份《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系统权限申请使用指南》
TC260发布《指南》定义了操作系统中隐私保护应关注的系统权限,为最小化授权提供了方向
11月 团标《APP 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最小必要评估规范》系列
电信终端产业协会共发布了17份标准,定义了常见个人信息在全生命周期中的规范要求
2021年
3月《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
四部门发布《规定》,定义了39类APP的基本服务和必要个人信息。
APP功能太多,不知道基本服务和必要个人信息可以看它,更建议看41391附录A和附录B
8月《个人信息保护法》必看
请熟读,在写风险依据的时候,都附上
11月 524行动《关于开展信息通信服务感知提升行动的通知》必看
工信部发布《通知》指明了继164号文后的新重点,”隐私政策摘要、开屏、双清单“
2022年
4月 41391《GB/T 41391-2022 信息安全技术 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收集个人信息基本要求》必看
市监局和国标委发布该领域首个国标《41391》,要求都挺严格的,app隐私合规找优化方向可以看这个,全部要求都落地的话,成本很高
6月 更新《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网信办在16年旧规定的基础上,在《规定》中补充了立法依据、细化了适用主体的定义,强化了应用程序提供者、应用程序分发平台的责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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