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公众安全和个人隐私,这的确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了,最早在2016年FBI要求苹果解锁罪犯手机时,这个话题就曾引发热议,一场公众安全和个人隐私孰重孰轻的争执至今也没有定论。
关于这个话题,美国FBI与苹果的解锁争端背后,牵涉到较为复杂的因素,比如恐怖主义、美国政治、技术发展等。在这些错综复杂、多种因素交织作用的事件背景下,FBI和苹果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十分犀利。在《国家安全与公民隐私权的冲突与平衡》一文中,作者明确点明两者之间的冲突在本质上是“新技术语境下政府与技术公司就公民信息搜查、获取、监控问题上持久以来矛盾的爆发”。
现在,让我们将目光拉回到近期被一场新冠病毒疫情席卷的中国。病毒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健康,传播的速度让人们恐惧,这已然不是一个人或者一个群体能解决的难题了,需要面临威胁的群众来共同努力。
从外地返乡的人群、复工的人群等等,遇到的最常见的要求就是进行个人信息登记,严控患者和疑似患者的人员流动,以减轻病毒的传播和感染。可是这些“上交的个人信息”流向何方?人们却一无所知,焦虑担忧亦随之而来。
疫情风险直击公众安全
自春节以来,这场新冠病毒疫情在国内爆发,人们纷纷感叹能否“重启这个2020年”。截至3月9日,目前确诊病例已达17721,国外确诊病例也在不断攀升,影响范围仍在不断扩大。钟南山预测这场疫情将扩散升级为全球疫情,将持续到6月份。
目前,多国已进入紧急状态,甚至有些国家直接封国。疫情波及的影响程度和广度,让人不寒而栗。在疫情爆发的环境背景下,公众安全关乎所有人的利益,大家面临着同样一个困难、一个挑战。致命性冠状病毒的可怕在于,它的传染性强,且尚无特异性抗病毒药物或疫苗被证实对人类有效。这一被世界卫生组织命名为“2019-nCoV”的新型冠状病毒,来势凶猛。
在这场抗疫战中,公众最大的对手是新冠病毒,需要抑制人员流动来对疫情进行防控,需要获取个人的信息来进行疫情的排查,因此,个人的信息收集广泛开展起来。可是,个人隐私信息的泄露也带来了焦虑和恐慌,个人的隐私也像病毒一样传播出来。
隐私泄露暗藏“信息疫情”
隐私,又称为私人生活秘密或私生活秘密,是指私人生活安宁不受他人非法干扰,私人信息保密不受他人非法搜集、刺探和公开等。
在疫情爆发早期,一份武汉返乡人员个人信息数据包在网上广泛传播,内容包含数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敏感信息。且不论是否为患者,因为个人信息的泄露就给他们带来了伤害。的确,人们要防的是疫情,而不是武汉人民。
显然,隐私泄露会带来次生伤害。比如,上述事件中带来的心理伤害,区别对待。其他更为客观的影响,比如垃圾短信、广告骚扰,更有甚者,引发潜在的犯罪风险,比如电话诈骗、金融诈骗、敲诈勒索、绑架等等。此外,有些地方利用大数据摸排人员时,也曾发生过多起隐私泄露事件。
事实上,近几年的个人数据泄露事件层出不穷,各行各业,大到国家企业,小到个人。不管是外部的恶意攻击,还是内部的人为疏忽所导致的,这个数字都在上升,愈演愈烈,频频见诸报端。而在这个特殊的时期,要防的不仅仅是“病毒疫情”,还有这场“信息疫情”。
缓和这场潜在对抗中的冲击力
笔者认为,疫情期间的公众安全和个人隐私之间有一股潜在的对抗力量。何以谈“对抗”?在面临病毒肆虐之时,不收集个人信息则对于疫情的防控十分不利。防控不利则直接威胁到公众安全。但是,收集个人信息也会有隐私泄露的风险。两者互相牵制,互相影响。
何以谈“潜在”?和苹果“解锁门”事件相比,目前并没有将两者的矛盾集中在某个具体的点、具体的事件中,FBI和苹果公司双方代表的立场不同,在恐怖主义事件中的矛盾冲突十分剧烈。而目前国内疫情背后的公众安全和一系列信息收集举措背后的个人隐私,看起来似乎是相对温和的,没有较正面和直接的聚焦在某个事件中。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冲突完全不存在,是潜在的。
笔者认为在疫情的语境背景下,公众安全和个人隐私存在矛盾,原因有三:
首先,如今人们对信息安全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数据泄露事件激增。数据的价值逐渐被发现,人们对数据泄露风险的关注度上升。据预测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数据总量全球占比将达20%,成为数据量最大、数据类型最丰富的国家之一。即使在疫情这个特殊时期,人们对于个人信息的关注依然不会减弱,甚至更加注重个人信息的保护。近几年的数据风险已经极大地提高了人们的数据安全意识,以适应这种风险环境。
其次,网络空间环境的恶化,个人对网络空间生态的信任感缺失。网络暴力、人肉搜索、深度伪造、流量造假、操作账号等行为,在不断发展的网络空间中屡见不鲜,网络用户的匿名性和隐蔽性特征让网络空间环境恶化。比如,根据中国社科院发布的《社会蓝皮书:2019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显示,青少年在上网过程中遇到过暴力辱骂信息的比例为28.89%,其中,暴力辱骂以“网络嘲笑和讽刺”及“辱骂或者用带有侮辱性的词汇”居多,分别为74.71%和77.01%。各种疫情谣言、虚假信息甚嚣尘上,个人对网络空间信任感的缺失容易引发一系列的焦虑和担忧,比如数据收集、网络发声等。
最后,疫情时期阶段的特殊性,公众的恐惧和焦虑被放大。按理说,因为恐惧病毒,个人信息登记以排查患者和疑似患者是更为理所当然的。然而,公众对于信息登记可以理解且必须遵从,这并不会因此而减少人们对疫情的担忧,同时又增加了信息安全的担忧和焦虑,矛盾冲突依然存在且因为焦虑情绪而被放大。
其实,政府部门等也有在不断出台法规来规范疫情期间的信息收集行为,控制和缓解这种信息收集肆虐发展的势头。
比如,网信办发布关于做好个人信息保护的通知,强调了为疫情防控收集的个人信息,未经授权不可用作其他用途。工信部表示,企业推出的疫情防控“健康码”,要防止数据泄露和滥用,严格保护个人信息。
对于政府机构出台的这些加强疫情期间的个人信息保护规定,是公众安全和个人隐私之间冲突的缓和剂、调节剂,这些规定一方面控制了借疫情由头信息收集的发展势头,另一方面也给公众提供信任感,加强信息安全。
启示
公众安全和个人隐私两者其实都很重要,但是在不同阶段的优先级不同。两者的优先级,不该是一成不变的,而应该是在动态发展中相互调节、相互平衡。在疫情这场抗击战中,个人信息在某种程度上需要为公众安全作出让步。但是个人信息安全本身是重要的,在数据泄露事件频发的日常,数据隐私的保护迫在眉睫,其次生危害的影响力不亚于这场疫情灾难,所以监管和治理也十分关键。
*本文作者:Sandra1432,转载请注明来自FreeBuf.COM